10月28日,清城区区长廖家杰率队调研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,并深入部分交通路段检查点现场察看交通安全整治情况。副区长蓝建飞参加了调研。
在碧桂园山湖城路段检查点,交警设卡执法检查,紧盯“两客一危一货”等5类重点车辆,严查超速行驶、超员载客、货车超载、货车违法载人、摩电不戴安全头盔、汽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。现场,廖家杰详细询问了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存在的难点和问题,并听取了最严交通安全整治相关情况介绍。 廖家杰指出,道路交通安全重于泰山,必须常抓不懈,防患于未然。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全力抓紧抓好最严交通安全整治各项工作,确保清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。 ◆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。积极联动、密切配合,以零容忍的态度,最有力的措施,集中力量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;交警部门要科学统筹,提高执法敏锐度,针对部分重点整治路段,重点排查固体废物运输车辆、重型大货车以及违法改装车辆,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 ◆要始终做到“七个坚持”。坚持严管“百吨王”不放松;坚持严管摩电不放松;坚持严查涉货超载违法不放松;坚持严查小客车不放松;坚持严查农用车不放松;坚持严管外卖快递行业不放松;坚持深化涉校交通安全管理不放松,努力营造安全、畅通的出行环境。 ◆要狠抓交通安全宣传。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,通过文明劝导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等方式,提高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,引导市民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,文明出行、践行文明;要强化宣传的精准度和覆盖面,把宣传工作延伸到全行业、各领域、最基层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,切实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,为清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 今年以来,清城区共现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36097起。其中,酒醉驾1718起,涉摩电违法50843起(不戴头盔16318起,无牌无证3536起,超员1714起,酒醉驾664起);涉货违法32938起(超载2387起,非法改装2956起,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7812起,闯禁行599起,超速326起);百吨王44起。